一、警惕!长期沉迷网游可能带来这些后果
长期沉迷网游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,包括视力受损、精神不易集中和玩物丧志等。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后果,提醒大家保持适度**,避免沉迷于网游。
👀视力受损
长时间盯着屏幕,容易导致眼睛疲劳和干涩,进而影响视力。因此,我们应该注意控制游戏时间,适当休息,保护眼睛健康。
🧠精神不易集中
过度沉迷网游会分散你的注意力,使你难以集中精力完成其他任务。因此,我们应该合理安排游戏时间,避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。
🕹️玩物丧志
过度投入游戏可能导致对现实生活的忽视,影响你的职业和学业发展。因此,我们应该保持适度**,避免沉迷于网游,注重现实生活的发展。
二、**游戏防沉迷政策
法律分析:网游企业仅可在周五六日、节假日晚8-9点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,并且严格执行网游用户的**注册登录。
法律依据:《**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》
一、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**注册制度。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。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,网络游戏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用户**注册系统,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**注册的新增用户提供游戏服务。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,网络游戏企业须要求已有用户全部完成**注册,对未完成**注册的用户停止提供游戏服务。对用户提供的**注册信息,网络游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、保护,不得用作其他用途。网络游戏企业可以对其游戏服务设置不超过1小时的游客体验模式。在游客体验模式下,用户无须**注册,不能充值和付费消费。对使用同一硬件设备的用户,网络游戏企业在15天内不得重复提供游客体验模式。
二、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、时长。每日22时至次日8时,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。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,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,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.5小时。
三、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。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,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。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。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,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,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***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***;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,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***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***。